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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剑忠 | 树立正确的党建政绩观

作者:肖剑忠 2017-02-24 14:09

来源:作者本人授权 所属学科:政治学与社会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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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肖剑忠,系杭州市社会科学院党建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浙江省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 点击阅读肖剑忠老师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论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建设领域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建政绩观就是其中十分重要的新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的党建政绩观,对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解决和避免党建领域的诸多难题和怪状,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一、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习近平首次提出党建政绩观是在2013年10月8日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在这次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态度鲜明和振聋发聩地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①]习近平总书记史无前例地提出党建政绩观,要求把党建当作最大政绩,把党建政绩当作其他政绩的根本前提,要求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做到“三个一起”,突出地反映了他作为我们党的领导人对党的前途命运的深沉忧思,对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基本原则、加强党的建设这一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崇高使命感和强烈责任感。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建政绩观,也是其坚持和善用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战略思维的结果。正是由于党建直接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个大局和这一根本目标,正是由于党建政绩相对其他政绩是根本前提、两者属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关系,各级党组织才必须将党建当作最大的政绩,并在实践中做到“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从现实来看,多年以来我们党内之所以存在不少党员干部重视行政职务忽视党员责任、眼中只有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却心里无全局利益和党的利益、对个人仕途十分上心但对党的前途毫不关心、在党却不为党不爱党不护党的政治生态,之所以出现一些党组织和党政部门只抓业务不抓党建、以业务工作支配党建工作、让业务工作损害党建工作以及管党治党不出实招、不愿从严、无所作为等种种错误做法,其思想根源正是正确党建政绩观的缺位,在于这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虽然做着党分配的工作却不想为党创造经得起考验的良好政绩。新的时代背景下,党面临的挑战、风险和难题越来越多、越来越突出,只有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凝神聚力,人人都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添砖加瓦,这些难题、挑战和风险才能被克服和化解,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不断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才能始终牢固。

  二、党的建设要务实为本。2014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工作期间讲话指出:“经济社会发展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党的建设也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务实为本。”[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要务实为本的思想,是有很强现实意义的,很有针对性的。在这次讲话上,习近平总书记列举了有的地方抓党建未能树立正确政绩观、未能坚持务实为本的现象及其危害:“有的地方抓党建,长期在几个点上打转转,甚至用拔苗助长的方式栽培典型,用‘开小灶’、‘吃偏饭’的方式催生典型,结果不仅不能以点带面,而且助长虚浮之风。有的地方抓党建,不善于系统统计,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使矛盾和问题越积越多。这些都是不正确的,要认真克服和纠正。”[③] 事实上,党建工作因为违背务实为本思想、未能树立正确政绩观而导致的乱象和怪状显然不止这些,诸如数据造假、成绩夸大、问题轻描淡写、领导作用拔高、党建思路因领导更替而变化、党建工作重点因领导注意力转移而改变、活动进行“彩排”、采访报道事先踩点安排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党建工作领域因为违背务实为民思想而导致的问题和乱相,不仅使得基层党员干部和一些当事者感到身心疲惫、精神焦虑,更使得党内风气被败坏、党内决策被误导、党建资源被浪费,让绝大多数党员和干部感到心寒和愤怒,使党的根本利益和全局利益受到损害。实事求是是党的根本思想路线。在具体的党建工作中,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是要树立党建工作必须务实为本的正确政绩观,就是要从党的根本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抵制和杜绝各类弄虚造假和急功近利的行为,直面矛盾和问题,客观评价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深刻总结教训,深入开展调查,科学制定政策,合理设定目标,有序推进工作。只有这样,包括党中央在内的各级党组织才能真正掌握党建工作情况,才能科学做出党建工作决策,才能正确领导党的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党建工作;各级党员干部才能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地抓党建、谋思路、做工作、打基础,而不是把心思主要花在揣摩上级领导心思、制造各类假成绩假经验假数据假典型,最终败坏党的风气、损毁党的工程、贻害党的事业。

  三、强化党建工作的考核和问责。既然党建是政绩且是最大的政绩,必然要有相应的考核。否则,即便中央再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仍然会出现有的地方党组织和部门将党建工作置之不理、弃之一旁、丢之脑后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为此指出,“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④]在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政绩观的指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的部署下,如今各地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工作对党建的考核实现了三个主要方面的变化。其一是考核内容的变化。即从对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涉及到某个部门或某个部门的某项工作的考核,变为对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意识形态工作、党的统战工作等在内的大党建工作的考核。其二是考核对象的变化。即从考核下级党委部门的考核变为考核下级党委,各级党委书记也因此成为被考核的主要责任主体。其三是从考核分值权重低到考核分值权重高的变化。杭州市委甚至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党建考核权重的讲话精神,推出了“双百分制考核”,即对下级党委的考核除了有关于中心工作的百分制考核,还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百分制考核。类似做法在全国许多地方也有。问责与考核相配套,有考核必有问责,此乃基本的管理学原理。多年以来,各地各级党组织之所以普遍存在对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很大部分原因在于对抓党建工作不力、落实有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很少问责,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当前的一个问题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⑤]为了改变这种现象,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生态,推动党建政绩观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和程序化。”[⑥]从2015年9月河南省新乡市原书记李庆贵被通报批评,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免去领导职务的处分等事例来看,近一两年我们党在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责力度方面,明显加大了力度,这是好的现象,是大势所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当然,从当前实践来看,对党建工作的考核和问责,也还有难题要破解。这主要涉及到党建工作的考核,例如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如何科学制定的问题,以及对党建工作的考核偏重于动作的考核而缺乏成效的考核,等等。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探索力度,不断总结经验,以使关于党建工作的考核问责机制日趋完善,进而确保党建工作取得越来越显著、越来越优异的政绩。

  [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171页。

  [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232页。

  [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232页。

  [④]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171页。

  [⑤]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376页。

  [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3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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