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辱母杀人案”折射出实体经济的惨状
(作者:尹天琦;来源:品途商业评论)
如果催款人没有做出侮辱女企业家的行为或许悲剧不会发生,如果女企业家能够通过正规渠道借款或许悲剧也不会发生……一个刑事案件,如同一面棱镜,折射出民营实体企业的融资难题,也折射出经济大环境下的人性与悲欢。
抛开事件本身,这场催债血案从侧面反映了地方实体经济——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窘境。银行贷款门槛高,资本又不关注创新能力弱的地方实体经济,苏银霞被迫去找高利贷,却意想不到的跌入了“深渊”。
记者从企业征信系统中了解到,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并在济南设有分公司,法人皆为女企业家苏银霞。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生产减速机、汽车配件、轴承锻件等。
资料显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冠县工业园区内,济邯高速(青兰高速)冠县出口南500米,占地120亩,注册资金2000万元,现有职工200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16名,自主设计研发人员10名。
一个能够为当地解决200个就业岗位的中型实体企业,在月息10%的复合利率下就这样被压垮。月息10%的复合利率到底是什么概念?这相当于年息313%,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合法年息36%的上限,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苏银霞在还款已经远远超过借款本额上百万的情况下,依旧还不清利息。
看似风光无限的女企业家在高利贷面前也被逼得“走投无路”!
苏银霞案件像一面棱镜,折射出在创业维艰的环境下企业家不仅承受着挑企业大梁的压力,为了保住企业连做人的尊严也被不断剥夺。实际上,这并不是个案。
记者之前就报道过类似案件。其中一起是一家三线小型制造企业的创业者小王在进货时,面临部分资金短缺。时间紧迫,额度又不高,为解燃眉之急,小王求助于国内一家知名的P2P网贷平台,这家P2P平台当天就进行了放款,小王这批货顺利购入。
可没想到的是,几天后收到的合同让小王大吃一惊。2.5万元的贷款却有将近4.1万元费用,再加上利息,一共需还8.5万元!将费用和利息折合,年化负担超过60%。
小王向记者表示:合同金额和下款的金额完全不同,并且事前完全没有告知。换句话说,对方正是利用小王着急用钱的心理与小王签了一份阴阳合同。
地方制造业利润低、融资难根源在哪?
最近一则火爆朋友圈的隐喻或许能给出一个答案:
A先生制造业企业家,员工上百人,去年利润只有10万。
B先生啥也没做,前年在深圳买了套房子,涨了300万。
C先生外企高管,去年重仓美股,涨幅跟B先生的房子差不多,但再加上人民币贬值的幅度,他成了三人中收益最高的人。
A、B、C三人的故事,构成了这个时代的典型隐喻。它包含了实体经济的困境、资产泡沫的疯狂、汇率问题引发的利益重构。
制造业低迷到底怪谁?
房价、股价、资本这些与实体经济包括制造业在整个经济链条中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打个比方就会比较容易理解,如果消费者把手头的钱都拿去买房就不会购买制造业的产品。
如果银行都把钱贷给普通消费者进行购房贷款,给制造业的资金也就更加有限。至此,经济增长还是得靠投资、靠房产,寄希望于消费升级、内需拉动眼前看还不太现实。
近两年伴随楼市疯狂的是货币放水、P2P等金融监管的乱象,引发出的直接后果就是脱实向虚,从而导致的“民间投资”遭遇断崖式下跌。
经济低迷——货币宽松——楼市回暖——资产泡沫——脱实向虚,这似乎成为经济的一个写照,也是苏银霞事件折射出的经济环境。银行贷款资质本来就很难审批,加上民间投资断崖式下跌,给高利贷等金融乱象钻了空子。
可以说,苏银霞事件是整个经济大环境下的写照,像苏银霞一样为解决资金燃眉之急的中小创业者中国有千千万万。银行贷不出款,只能找吴占学这个表面上是地产商,实际上是黑社会头子的人借高利贷,还不出钱就各种炮制。只是,在这个案件中,人性的丑陋被放大,孝顺与复仇被矛盾激化。
当“于欢案”发生后,源大工贸已经拿不出一分钱,是冠县工业园22家企业共同出资十几万帮于欢打官司。他们担心的是,苏银霞和于欢母子的遭遇,将来或许就是他们自己的遭遇。
经济低迷、货币宽松、楼市泡沫造成的资本脱实向虚确实是中国中小制造业窘迫的重要原因,但同时我们不禁要问制造业本身就滴水不漏么?
诚然不是。
都说制造业成本低。比如做一次性塑料袋包装袋,进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低,没有技术壁垒的制造业肯定竞争激烈成本低。高的当然也有,高到航空发动机,也是制造业,所以这个只能分类去讨论,不能笼统的说。不过东部沿海肯定要制造业升级,这是必然的。
读者不禁会问,那国外的制造业利润就高吗?一位中国的日企高管曾对记者介绍说:“日本人做制造业没有50%以上的毛利不会做的。”
那么美国呢?美国由于能源技术革命,生产成本已经下降很多,跨国企业回流应该是利益驱动,而不是政府号召的结果。对号召振兴美国制造业的特朗普等政客而言,更多就业意味着更多选票,所以制造业回流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真不是政府鼓吹那么简单。
对中国来说,制造业成本优势已经所剩无几,我们靠的是产业链聚集和不断提升价值链位置才能继续玩下去。所以低端制造业现在不是要扩大产能,而是淘汰过剩产能。
小的代工厂和加工企业,如果没有特别的竞争力(竞争力包含技术/价格/交期),肯定会逐渐倒下,取而代之的是管理水平高,技术先进的大中型制造业企业。总之,中小制造业的竞争力逐渐减弱这里面有外因和内因。
实际上,制造业的情况反应的是实体经济的脱实向虚,这不仅仅会导致房价高企——清华毕业生也买不起一幢学区房,更有可能使没有核心竞争力的劳动者面临失业。
所以,在同情于欢母子遭遇的同时,我们或许也像冠县工业园22位帮于欢母子打官司的企业家一样,有着深深的不安全感。
不安全感的根源在于,不仅对于中国制造业,而且对于这个时代的每个人来说都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地步——
“物竞天择势必至,不优则劣兮不兴则亡。”梁启超(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
第二篇
“刺死辱母者”背后的企业家恐惧
(作者:张帆;来源:财新网)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法院的判罚进一步撕裂社会共识,引发轩然大波。与此同时,涉事数方展现出的民间金融生态、实业生态、社会生态、法治生态亦让人心惊。
从报道来看,苏银霞不仅身负高利贷,同时还另因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警方带走。一个做汽车刹车片的小企业陷入高利贷、非法集资的泥淖,进而受到催债侮辱引发暴力,而此境况并非个案。
2016年中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3%,金融大发展的背后,既有刚刚曝出涉嫌造假并负债120亿-130亿元的辉山乳业,更有众多的苏银霞们。一方面是大企业欠债不还,债权人束手无策;另一方面是小企业主以命偿债备受凌辱。缺乏基本的破产保护制度,两者对比尤为惨烈。
苏银霞的欠债数目并不高,其向吴学占借款总额为135万元,月息10%。在还款184万元,并将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抵债后,仍剩最后17万欠款“公司实在还不上了……”诚然,因经营不善而尝试高利贷这种贷款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并不值得同情与效法,但在一线城市一平方米房产价格都逼近十万的当下,一个中国小民企业主却因17万元被百般凌辱,也着实让人感慨。
做生意有挣就有赔,中国的企业主们往往赔不起。破产保护制度的缺失,致使其在经营过程中,一旦资金链断裂,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则不能根据破产制度免责,只有倾家荡产甚至父债子偿一条路,再无从东山再起。在此情形下,借高利贷解燃眉之急确也是无奈之举。
债务人无从保护,债权人也并非全然强势。经济下行的客观环境下,不少企业面临债务环境不断恶化,呈现出欠债涉及面越来越大、回款期越来越长、回款现金越来越少的问题。一些债权人即使通过法律途径赢得判决,最终也只是领到一张执行白条。破产制度的缺失,让许多债权人的利益也难以得到及时保护。
法律制度供给的不足,成为暴力催收的土壤。原本平等的债务关系在现实中演化成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恶战。正常的借贷不敢施展,黑社会高利贷填补了市场需求,恶性循环由此而始。
营商环境的恶化,黑社会手段上演,甚至让执法者“见怪不怪”。就此个案来说,面对逼债者各种侮辱、威胁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之举,即使民警来到案发现场,却也只表明了“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的立场。
面对暴力催债,没有破产保护,企业主无处遁逃,没有尊严,甚至没有人身安全的窘境不能漠视。实业兴国,无数的苏银霞们构成了中国经济体最有活力的微小细胞,固然需要正常的新陈代谢,但如果是因为没有一个有效法律保护与再生机制,而成批非正常死去,整个经济的肌体又如何能健康?
第三篇
谁来保护掉入高利贷陷阱的人们?
(作者:邢海洋;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几乎是现行法律对高利贷的唯一界定。
可20多年过去了,金融环境日新月异,温州民间跑路的企业家、自杀的借贷者时常耳闻,P2P网贷平台上血汗钱被骗光的普通百姓不少,近来又出现了专门针对大学生的“裸贷”,大城市里针对老年人的抵押房产事件频频发生。P2P平台的高利率刚被整治,“现金贷”又火遍大江南北。每笔三五千元,最多不过2万的微贷业务,年化利率有的甚至超过了100%,一些极端的甚至高达600%。互联网拉近了借贷双方的距离,手机上轻点按键,几分钟就借到急用的一笔钱,但鱼龙混杂的手机端借钱平台,很容易让人踩雷,往往等到还钱时才如梦初醒,却已后悔莫及。
既然明目张胆的高利贷得不到清理制止,既然陷阱防不胜防, “善后”好高利贷就成为民众财产和生命安全的最后保障。并且,既然超出4倍的利息不受保护,除非是老赖,当借贷者归还了受法律保护的本息后,利滚利的高利贷债务本应一笔勾销。对于债务纠纷,法律也有着明确的处理方法,正常渠道是经济纠纷应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经济纠纷中涉及诈骗等行为,依刑法立案处理。
可近年来随着债务纠纷频繁,职业讨债人、职业讨债公司甚至由艾滋病人专门组成的职业讨债团队都出现了。对于职业讨债人应否予以打击,如何进行打击,法律上到现在还莫衷一是。
当我们偿还了法定的本息,甚至还没能力还钱时,我们是否有免于骚扰,免于恐惧的权利?当然有,即使是“老赖”也需法院来判定,其资产的查封和处置也是在法院的监督下执行的,即使破产了的个人,也有着作为公民的尊严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