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萌芽酝酿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维理念并不是在党的十八之后才开始出现的,早在2004年,曾任中央党校副校长的郑必坚教授就明确提出了“利益共同体”这一概念范畴,他认为在当今时代下,全世界都形成了一种互利、共赢的发展关系,整体世界日趋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而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提到两岸关系时又指出:“十三亿大陆同胞和两千三百万台湾同胞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首次明确地提出了“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范畴,实现了单一层面的利益共同体向多个层面命运共同体的转变,丰富了“命运共同体”的科学内涵。此后,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积极推动与美国、欧盟的经济合作,又先后两次提出“命运共同体”思想,强调了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各国深化经贸合作的重要意义。2011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和平发展》白皮书,又一次将“命运共同体”纳入其中,强调国际社会要以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来推动世界文明交流,实现全球安全共享。
纵观十八大之前的这些概念范畴,它们在内涵上由最初的经济层面,不断延伸到政治、文化、安全等领域,呈现出一个逐步发展、渐次完善的过程,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正式提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确立形成
“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个外交层面的科学理念,它的形成确立不仅要立足国内,同时更要放眼国际,唯有国内人民与国际社会同时认同,才标志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正式形成。
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这就首次明确地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科学理念,并将其写入党的正式文献之中。与此同时,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还被空前地提升为国家战略思想,提高到外交旗帜的高度,成为党在新时期必须坚持的重要方针政策,标志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内的正式确立。
次年初春,习近平同志应邀对俄罗斯进行正式的国事访问。期间,习近平同志专程来到享有盛誉的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了题为《顺应时代前进潮流,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主旨演讲,他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首次向全世界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庄严宣告了中国未来的外交方向,推动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由国内迈向世界,实现了其在国际层面的确立,标志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最终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