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二届司法大数据研究与应用研讨会”近日在江苏南京召开,16家来自全国各地的政法单位、28家来自国内外的高校、部分司法大数据企业及律师事务所等200余名大数据研究人员参加了会议。东南大学党委书记易红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记者了解到,本次研讨会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基地举办的第二届研讨会,与会代表是来自全国各地实务部门、各院校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司法大数据研究人士,这是一场跨领域、跨部门、跨学科的会议,是一场理论与实践结合、议题紧密联系前沿热点的会议,为当下大数据研究领域的前端问题提供了有深度的理论借鉴,对助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和助推“智慧法院”“智慧检务”等司法顶层设计具有指导意义。
易红在致辞中介绍了东南大学在司法大数据法学研究、司法大数据应用系统研发和司法大数据核心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加强合作,共同将司法大数据研究作出特色、作出影响,为司法改革注入科技活力。
周继业在致辞中指出,大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的战略资源,在大数据思维和科学决策方面进行精细管理将大大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进步。人民法院应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真正实现工作模式上的转型升级。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作了题为《司法大数据研究的限度与可能》的主旨演讲。他从自身的实证研究经历出发,肯定了司法界对司法大数据的关注和迫切需要,并强调在中国大数据短期的快速推进背景下,更应当对海量司法大数据的运用保持谦逊、谨慎的态度。此外,他还对当前司法大数据同步性、全面性等方面的欠缺,算法方面的权重问题的界定标准等争议提出观点看法。
东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佑勇以“智慧法院建设的技术路线与阶段方案”为题,指出大数据技术是智慧法院建设最为基础的技术,其核心是聚、通、用,即数据的汇聚、联通和应用,在“智慧法院”建设中,网络化是基础、阳光化是保障、智能化是核心。建议可以根据采用技术和实施目标的差异将“智慧法院”建设的技术方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套,并对具体目标方案进行具体阐述。他认为,法院系统正处在“智慧法院”建设的主体阶段,并将很快进入完善阶段,各级法院要围绕“智慧法院”的技术方案,分3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在随后进行的“大数据与智慧司法”“大数据与法学研究”“大数据与社会治理”的3个单元的研讨中,来自全国各地实务部门一线、各高校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司法大数据研究人士,向与会代表们展示了大数据在智慧司法建设中卓有成效的实例,探讨了司法大数据的法学研究价值以及大数据在犯罪防控方面的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品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数据处处长缪存孟,最高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原副主任王岚生等参加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