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后,2017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会议提出了七个“必须”,并且清晰划定了“三步走”时间表。其中,重塑城乡关系是一个崭新的提法,而且被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首位。所以,本文想简单地谈一谈中国的城乡关系及其与乡村凋敝之间的关联。
乡村的衰败源于城乡关系失衡
所导致的农村经济困境
振兴一词说明乡村在我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在传统中国,城的主要功能在于政治与军事防御,而乡村为城里的居民提供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已有的研究证明,在传统的帝国经济结构中,乡土工业占据很大的份额,在传统中国农民的家庭经济结构中同样占有重要的比重,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补充。一方面,其可以满足乡土社会自身对手工业品的需求。另一方面,农民通过剩余农产品及乡土工业制成品在市镇中的贸易盈利来累积资金。
因此即使帝国时代政府对于乡村征收高额的赋税和徭役,乡村仍然能够在与城市的互动中维持一种相对稳定的平衡关系。也就是说,在传统中国,乡村为城市提供其所需的农产品和乡土手工业品,而城市的大部分收入则通过购买乡村供应的物资流入乡村。
而近代殖民经济体系在中国的建立,改变了这一原本脆弱的城乡关系结构。外洋商品进入中国消费品市场,以及上海、广州等大都市的建立使市民的消费由乡村转向都市,乡土工业失去了存在的市场空间而一度萎缩。小农的家庭经济失去了副业生产的补充,而只能由回报率较低的单一农业生产来维持。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与世界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大量的工厂在城市建立,其生产的产品价格低于乡村所产。这不仅挤压乡村工业市场,也吸引乡村消费转向城市,进一步打破了城乡之间的平衡关系。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制度安排,也是改变城乡关系的重要因素。由行政主导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从农村流向城市的渠道是畅通无阻的,反之要素从城市流向农村则受到了诸多制度限制,乡村工业难以发展,乡村经济陷入发展困境。制度性的安排甚至形成了以城市为主的资源配置路径,农民难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比如,相关制度改革之前,城市中的教育和基础设施,几乎完全由国家投入,而农村中的教育和基础设施,国家的投入则相当有限,有相当一部分要由农民自己负担。
城乡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由互补的良性循环转向以乡养城,城市源源不断吸走了乡村的资源却极少返回。笔者曾看过《乡村里的中国》这部记录片,影片中有一个场景:村里的老树被连根拔起运往城市,一个村民愤愤地抱怨“这是挖大腿的肉贴在脸上”。中国的城乡关系在制度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就如同那位老农的话,损伤了乡村,“美丽”了城市。
当然,新世纪以来中央加大了对农村的扶持力度,从2003年开始连续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于农业、农村、农民(即“三农”)问题,十七大和十八大也分别提出了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对推动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不废除导致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壁垒的情况下,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是个悖论。而城乡统筹还是侧重于以城统乡。
所以,这样的发展思路,其政策重点仍然侧重于城市,使用的政策手段是城市和工业对农村的反哺和扶持。把农村放在了城市的从属地位,使其被动地去接收城市发展的带动和辐射,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不平衡的城乡关系,乡村经济仍然难以得到内生性的发展。
农业生产所得收入与消费需求的
脱节导致农民从乡村出走
城乡关系的失衡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困境,但是,随着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化肥、农药的使用,农民的农业生产所得收入能够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越来越多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从而使乡村进一步凋敝?根本原因在于,消费主义浪潮进入农村之后,农民在农村所得收入与其消费需求脱节。
一方面,现金支付在农民日常生活中的面变得更加广泛。在传统乡村社会中,生活中的大部分物资可以自给自足,而且农民在很多场合可以使用自己耕种的粮食作为支付媒介。上个世纪末,在西南地区,农户之间用玉米或稻谷作为婚礼或丧礼的礼金的现象仍然非常普遍。在彝族地区,集市上还存在以物易物的贸易交换。农民对现金的需求不高。随着现金支付的普遍化,农民看病、上学、礼金等各方面都需要现金支付,农民的日常生活越来越离不开现金。而农业生产所得的收入无法满足农民的现金需求。
另一方面,乡村被卷入消费主义浪潮,高档消费品的刺激导致农民对现金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对于那些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基本的现金支付需求尚未满足,又被卷入意义与符号消费的浪潮中。对于条件更好一些的农民,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与消费在日常生活中退居其次,代表社会身份与地位的高档消费品,比如宽敞的住房、汽车、高档电器等成为农民新的物质追求。可是,乡村的工业、手工业破产之后,在农村,农民的生计方式仍然属于生存型经济,只能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无法满足农民更高的发展与消费需求。
农民作为具有主观意志的能动群体,当农业经济效益无法满足其发展与消费需求时,自然会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具有更高经济收益的进城务工。进城务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经济贫困问题,但因此滋生了不少的弊病,乡村社会的凋敝从经济表象转向深层的结构变动。村落空心化或过疏化、老年人空巢化、妇女儿童留守化、熟人社会陌生化、无主体熟人社会等等直指农民工进城造成的乡村问题。乡村从经济衰落走向全面凋敝。
从上文的分析,可见乡村的全面衰落源于城乡关系失衡所导致的乡村经济发展困境。所以,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于重塑城乡之间的平衡关系来激发乡村的内生发展。2017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而提出。会议提出“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正是以振兴乡村经济为出发点,有利于激活乡村发展活力和内生发展。
只要突破乡村经济发展困境,乡村经济得以发展,必然会吸引大部分农民回流。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很多农民表示如果在本地能够解决就业问题,或者农业生产能有更高的收入,即使收入比外出务工低,他们也倾向于在本地工作。这样既可以照顾老人和孩子,同时还可以在土地上经营一些作物。
总之,若乡村经济得以发展,政府加大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在物质层面可以实现乡村生活城市化,社会层面可以重塑家庭生活与邻里关系。村落空心化、妇女儿童留守化、熟人社会陌生化等等社会问题都可以随之解决。当然,乡村振兴工作会面临更加复杂的过程,各地方地理条件、经济结构与发展水平等因素各不相同,通过重塑城乡关系来激发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也将面临不同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