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国家战略、国家安全、国际组织等相关急需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超前培养和储备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相关人才。
正文摘取如下,点击此处查阅《指导意见》全文。
三、全面深化改革,探索一流大学建设之路
(七)增强服务重大战略需求能力
需求是推动建设的源动力。加强对各类需求的针对性研究、科学性预测和系统性把握,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加强各类教育形式、各类专项计划统筹管理,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完善以社会需求和学术贡献为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高层次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不同层次学生的培养结构,适应需求调整培养规模与培养目标,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国家战略、国家安全、国际组织等相关急需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超前培养和储备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相关人才。进一步完善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科学公正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建立面向服务需求的资源集成调配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资源的集聚效应和放大效应。
五、加强协同,形成“双一流”建设合力
(二十三)加强引导指导督导
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引导。适度扩大高校自主设置学科权限,完善多元化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适度提高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
去年,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已有相关内容——
3.稳步发展博士研究生教育。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教育规模。加强博士专业学位的论证和设置工作。适度提高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以弹性学制打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适度增加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发展地区,以及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领域的研究生培养规模。
10.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完善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进一步深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推进分类考试,优化初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复试考核,加强能力考查,注重综合评价,建立健全更加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考核选拔体系。建立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查。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研究生考试安全工作体系。强化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主体责任,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关于这一部分内容的答记者问——
如何进一步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
答: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学历教育的最高层次,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人才培养水平。十三五期间,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一是稳步发展博士研究生教育。适度扩大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博士学位授权以学术型为主,加强博士专业学位的论证和设置工作。适度增加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发展地区需求紧密相关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数量;适度增加哲学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领域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数量;通过联合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适当增加中西部博士研究生培养数量。扩大高校自主权,探索开展高水平大学自主确定研究生招生计划。二是着力加强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健全博士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机制。强化问题导向的学术训练,围绕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着力提高博士生原始创新能力。鼓励跨学科、跨机构的协同培养,支持培养单位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三是组织实施若干重大项目。通过实施“一流研究生教育建设计划”、“未来科学家计划”、“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等重大项目建立激励和引导机制,旨在激励培养单位深化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质量,培养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国家未来科学家后备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