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上海6月21日电(记者巨云鹏)日前召开的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明确要依托“一网通办”打造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市场拓展、科技创新、投资融资等专业服务;建立首接负责制,受理中小企业各类诉求,健全诉求分派、督办、反馈的闭环机制。
条例中有不少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举措。如规定上海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原则上不低于5倍,担保代偿率可以达到5%。
《条例》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上海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核销,并按照规定补充资本金。有关单位和个人已经履行相关勤勉尽责、合规审查义务的,可以不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