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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社区资源: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社会支持研究——天津市“两县三区”的调查报告

陈纪 | 2016-07-20 11:14

分类:政治学与社会学类 > 期刊论文

关键词: 少数民族成员嵌入意愿 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 社区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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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资源: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社会支持研究

  ——天津市“两县三区”的调查报告

  陈 纪

  [摘 要]社区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支持,对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依据天津市“两县三区”的实地调查资料,从民族交往、居住格局、民族通婚三个方面具体考察少数民族成员与汉族或与其他少数民族成员之间的嵌入意愿。在此基础上,着重从社区资源支持角度,评价社区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和社会资源对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作用与影响。为了推进散杂居地区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进程,需各级政府采取综合性对策,逐步构建一种相互嵌入式的民族关系。

  [关 键 词] 少数民族成员嵌入意愿 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 社区资源支持

  [作者简介] 陈纪(1973-),男,安徽霍邱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政治学理论博士,研究方向:民族社会学、民族政治学(天津 300071)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社会融入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CMZ043)阶段成果;2015年度天津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联合招标课题:“社会支持: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区建设的实践路径研究”(LH201505)阶段成果。

  Community Resources:

  Research on Social Support of Ethnic Mutually Embedded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nvestigation report of "two counties and three districts" in Tianjin

  Chen Ji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social support, community resource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ethnic mutually embedded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ccording to the data from field investigation to "two counties and three districts" of Tianjin, willingness to mutually embedded between minority members and the Han people or other minority members are concretely interpreted from ethnic communication, the living pattern, ethnic intermarriage. On this basis, mainl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munity resources support, the author comment on function and effect of community economic resources, cultural resources and social resources to ethnic mutually embedded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n order to advance ethnic mutually embedded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of scattered and mixed residence, a mutually embedded ethnic relations are gradually built by all levels of government to take comprehensive measures.

  Key word: willingness of minority members embedded; ethnic mutually embedded community construction; community resources support

  一、问题的提出

  2014年9月28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少数民族更好地融入城市。这一重要论断不仅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同样也为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在城镇化背景下如何处理好城市民族关系问题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应对思路。目前散杂居少数民族约2300万人,约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25.0%(第六次人口普查)。在散杂居地区,汉族、少数民族成员在城乡间、地域间的流动与迁移,以及城市生产生活的聚集性和住房商品化的推进,以不同民族群体为人口构成的社区却在城市急剧地增加[1]。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既与聚居区民族有着天然的联系,也与居住地其他民族交往交流,其鲜明的民族、宗教、地域特征,使其在中国民族关系问题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鉴于此,我们以天津市这一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为例,依据天津市“两县三区”实地调研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围绕如何推进散杂居地方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关于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相关研究刚刚起步,有少数研究者对此作了理论层面的探讨。吴月刚、李辉从物质形式和精神文化界定民族互嵌的内涵,杨鹍飞从“空间关系”、“精神关系”指出“区隔型、接触型、融洽型和交融型”四种互嵌类型,胡小武认为,通过城镇化超结构化的“动力总成”模式和空间重组、家园重塑、生产重构、文化互尊、社会融合等机制,推动更加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①。此外,郝亚明、曹爱军提出民族互嵌式社区具有构建民族团结、推进社会融合、族际整合等功能②。还有少数研究者对此作了个案研究,王平、严学勤以新疆塔城市,裴圣愚、唐胡浩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姜禾以新疆和田市为例,探讨民族互嵌式社区的特点、内容、手段,但这些成果仅停留在案例举证层面而非统计学意义上的调查研究③。

  这些研究为认知和把握民族互嵌式社区的含义、特点、功能、途径及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现实状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样为本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但是,目前学者们一方面仅停留在对民族互嵌式社区自身内涵与外延的探讨上,忽视了社区主体,即少数民族成员嵌入意愿的调查分析;另一方面仅关注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理论分析和逻辑推演,缺少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中社区资源支持状况的调查研究。为此,我们依据天津市蓟县、静海县和市内北辰区、红桥区、东丽区5个地方民族社区的实地调查资料,具体考察城镇化进城中少数民族与汉族或与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嵌入意愿,并着重评价社区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资源支持的现实情况,以及分析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影响因素。目的在于探讨散杂居地区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难点和实现途径,弥补相关学术研究的不足。

  为了了解和掌握散杂居地区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难点和实现路径,“天津课题调查组”④围绕“社区资源: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社会支持研究”这一主题,于2015年7-8月在天津的蓟县、静海县和北辰区、红桥区、东丽区3个市区进行实地调研。一是对天津市市政府及县政府、区政府的相关部门调查。通过开展小型座谈会、访谈,对天津市、蓟县、静海县、北辰区、红桥区、东丽区的民族事务(宗教)局、统计局、经贸委、民政局等进行了调查。二是对较为典型的民族乡和民族村的调查。通过座谈会、访谈交流、入户访问、查阅民族志等,调查2个民族乡和8个民族村⑤和北辰区、红桥区、东丽区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三是对不同民族身份的民族成员按照一定比例抽样的调查⑥。通过入户问卷调查和访问,在蓟县、静海县、北辰区、红桥区、东丽区等地的民族社区发放500份问卷,回收490份。

  二、少数民族成员嵌入意愿的调查分析

  实质上,推进民族互嵌社区建设是从社区维度引领、调控民族关系良性发展,最终是为了实现相互嵌入式的民族关系[2]。为了考察少数民族成员与汉族或与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嵌入意愿,课题组依据民族关系的相关文献研究,从民族交往、居住模式、民族通婚三个方面设计了调查问卷。问卷设计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您是否愿意主动与其他民族成员交往吗?第二,您是否愿意与其他民族成员居住在同一个社区?第三,您对不同民族身份人员通婚的态度是?这三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少数民族成员与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成员之间,在主观上是否愿意形成相互嵌入式的民族关系。

  1.民族交往意愿。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少数民族成员愿意与汉族或与其他少数民族成员进行社会交往。490位被调查者,回答“愿意”与其他民族成员交往的占总数82.3%,明确表示“不愿意”的占7.6%,另外有表示“不能确定”的占10.1%。这表明,天津市民族社区大部分少数民族成员并不仅局限于本民族群体内部交往,为了获得更多的生存与发展资源而愿意与其他民族成员进行交往,学习和借鉴其他民族成员的长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民族工作及和谐民族社区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民族社区社会交往的频繁与深化。

  2.居住模式意愿。与民族交往意愿相比,愿意与其他民族成员居住在一个社区的人数有所下降,占总数的76.3%,明确表示“不愿意”的占9.5%,表示“不能确定”的占14.2%。另外,选择愿意与其他民族成员交往的被调查者中有74.0%选择愿意与其他民族成员混居,但表示不能确定,甚至是表示不愿意民族交往中共有35.5%却选择了愿意混居。在总体上,问卷调查所获得的数据验证了居住模式变量反映民族关系的紧密程度要强于民族交往,即愿意民族交往但不一定愿意交错而居;而少部分少数民族成员虽然不愿意与其他民族成员交往却愿意与他们共居同一个社区,这种选择与当前城市社区房价高低、工作地点远近、生活是否方便等因素有关。

  3.民族通婚意愿。据天津市民政局提供材料显示:2003年不同民族通婚有1452对;2013年不同民族通婚上升至5559对⑦。对不同民族成员通婚态度的选择是“非常支持”、“比较支持”、“支持”分别占总数的12.6%、30.5%、20.8%,表示“不支持”的占36.1%。并且,对民族交往、居住模式与民族通婚之间分别进行相关分析发现,选择“不能确定”和“不愿意”民族交往却选择“非常支持”、“比较支持”、“支持”民族通婚这三项的人数占选择这三项总人数的32.3%;而选择“不能确定”和“不愿意”民族混居却选择“非常支持”、“比较支持”、“支持”民族通婚这三项的人数占选择这三项总人数的27.6%。由上述可以推断:一是近年来,少数民族成员与汉族成员通婚现象呈逐渐增多趋势;二是较多的少数民族成员赞成民族通婚,这与天津市占据少数民族多数的回族的通婚规定,即允许回族与其他民族通婚的规定有关;三是虽然有些民族成员并不愿意与其他民族成员进行民族交往和民族混居,却支持与其他民族成员进行民族通婚,这与他们准备定居城市及自身在城市所处的工作、生活环境等因素有关。

  三、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社区资源支持评价

  依据社会支持理论,社会支持是指以个体或组织为中心通过各种社会联系,从其他个体或组织中获得相对稳定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⑧。经文献研究和实地调研,发现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与社区自身拥有各种资源(简称“社区资源”)的支持有着密切的联系。进而言之,社区资源支持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互嵌式民族关系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能否得以生成。据此,本课题组把社区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支持,即对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中社区资源支持状况做具体的调查分析。有研究者把社区资源划分为物质资源、精神资源、人力资源、综合资源[3]。结合天津市民族社区实际及操作可行性,我们以民族社区自身拥有的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资源为重点,从总体上评价民族社区这些资源的现实状况,目的是为了探讨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影响因素及其对策建议。

  课题组对天津市蓟县、静海县、北辰区、红桥区、东丽区⑨的少数民族居民和少量的汉族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并对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进行了深度访谈。问卷设计的主要问题是:(1)在社区建设方面,您对您所在民族社区的经济资源支持的评价是?(2)在社区建设方面,您对您所在民族社区的文化资源支持的评价是?(3)在社区建设方面,您对您所在民族社区的社会资源支持的评价是?一级指标有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资源,二级指标分别有8个、10个、8个二级指标。对二级指标按1-5等级值赋予分值,“很多”赋值为“1”,“较多”赋值为“2”,“一般”赋值为“3”,“较少”赋值为“4”,“很少”赋值为“5”。等级值越高,评价越低;等级值越低,评价越高。另外,在数据分析中对经济、文化、社会资源的二级指标采取因子分析法并提取新的公共因子。对某一个一级指标提取的公共因子的评价不同,则总体上反映了其对应的那些二级指标对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支持程度的差异。

  1.经济资源支持

  在社区资源中,经济资源对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最为重要。它既为社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提供资金保障和财力支持,也能够为少数民族及其成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进而强化他们融入社区生产生活的主观意愿。调查问卷设计了资金数量、劳动者就业服务、生产技术水平、企业经营管理、市场信息获取、土地数量、企业数量、企业对社区投入等8个经济资源的二级指标(见表1)。

  表1: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经济“硬”资源和“软”资源支持评价的调查结果

经济资源

二级指标

 很多

较多

一般

较少

很少

平均值

因子1荷载量

因子2荷载量

经济“硬”资源支持(因子1)

资金数量

1.1

32.3

44.1

17.2

5.3

2.94

0.677

0.448

土地数量

2.2

25.8

46.1

20.2

5.7

3.01

0.736

0.243

企业数量

1.1

24.4

36.7

23.3

14.5

3.26

0.868

0.116

企业对社区投入

2.2

22.5

43.8

24.7

6.8

3.11

0.845

0.143

经济“软”资源支持(因子2)

劳动者就业服务

1.1

31.5

46.7

16.3

4.4

2.91

0.162

0.742

生产技术水平

3.3

19.8

58.2

15.1

3.6

2.96

0.170

0.832

企业经营管理

5.6

26.7

41.2

23.3

3.2

2.92

0.294

0.671

市场信息获取

3.3

26.7

44.4

22.2

3.4

2.96

0.475

0.561

  资料来源:本课题组2015年7-8月问卷调查资料。上表数据中除了平均值、因子1荷载量、因子2荷载量3列外,其他列的单位是为百分数。1=很多(很强、很高),2=较多(较强、较高),3=一般,4=较少(较弱、较低),5=很少(很弱、很低)。利用因子分析法,共提取经济“硬”资源支持和“软”资源支持2个公共因子,方差贡献率:28%。

  结果发现:(1)天津市民族社区经济资源支持力度一般。选择社区经济资源是“一般”的被调查者占多数;选择“较多”、“较少”的人数比例次之,且这两者的比例比较接近;选择“很多”、“很少”的人数比例则很少。从平均值上看,居民对经济资源评价的得分主要分布在2.9-3.2之间,由此也可以推断这种资源支持对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总体水平处于“一般”状态。其中,对企业数量、企业对社区投入支持评价的得分分别为3.26、3.11,说明它们总体上处于较低水平。

  (2)经济“硬”资源支持明显低于经济“软资源”支持。依据因子分析法,将社区内经济资源分为2个公共因子,见表1。从表1中可以看出,经济“硬”资源分矩阵中的得分普遍高于经济“软”资源,这说明了民族社区民族成员对劳动力、技术、管理、信息等“软”资源支持比较满意,而对资金、土地、企业数量和企业对社区投入等“硬”资源支持的满意度较低。这与调查组以访谈形式了解到的天津市民族社区建设缺少资金、土地支持,以及企业数量少、企业对社区投入支持较低是一致的。

  (3)资金来源与供给存在严重失衡。天津市“两县三区”社区发展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政府拨款或政府投入的社区建设项目,占总经费的61.1%,社会组织捐款或投资占8.1%,个人捐款占10.9%,社区居民自愿性集体投资占12.3%,其他投资占7.6%⑩。当前,天津市民族社区建设资金是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组织投资和居民集资则过少,尤其是社区内企业或公司除了完成税收上缴外,对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几乎是空缺的。这说明了与地方政府相比,社会组织、企业单位及社区自身在民族社区建设资金供给上存在严重不足。究其原因,这种状况既与后者的经济收入有关,也与长期以来形成的社区建设主要依赖于地方政府财政投入的思想观念有关。

  2.文化资源支持

  社区文化是通行于社区范围之内的特定的文化现象,它包括居民共同的行为规范、生产生活方式、心理特征、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乃至风俗习惯、社交礼仪等等[4]。民族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既是社区内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的过程,也是化解因不同文化差异所带来的不同民族群体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受阻的关键。课题组把社区物质文化设施、民族文化资源,以及民族成员的价值观念、生活习俗、道德水平等,作为促进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所需要的文化资源,具体指标见表2。

  表2: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文化资源支持评价的调查结果

文化资源

二级指标

很多

较多

一般

较少

很少

平均值

因子1荷载量

因子2荷载量

因子3荷载量

 

社区物质文化资源支持(因子1)

历史文物

7.5

37.6

38.7

9.7

6.5

2.70

0.638

-0.252

0.121

文娱设施

9.2

30.6

42.9

12.2

5.1

2.73

0.783

0.276

0.157

体育设施

10.5

33.7

42.1

9.5

4.2

2.63

0.806

0.321

0.032

宣传设施

12.4

37.1

37.1

11.3

2.1

2.54

0.637

0.520

0.023

数字化设施

6.3

16.8

62.1

10.5

4.3

2.89

0.779

0.077

0.147

民族文化资源支持(因子2)

宗教活动

27.3

35.4

34.3

3.0

0

2.13

0.275

0.827

0.071

民族节日庆典

27.4

37.9

28.4

5.3

1.0

2.15

0.219

0.817

0.316

社区精神文化资源支持(因子3)

价值观念

6.5

34.4

48.4

9.6

1.1

2.65

0.542

-0.095

0.636

生活习俗

8.2

49.0

34.7

8.1

0

2.43

0.206

0.158

0.819

道德水平

9.3

39.2

41.2

10.3

0

2.53

0.253

0.227

0.748

  资料来源:本课题组2015年7-8月问卷调查资料。上表数据中除了平均值、因子1荷载量、因子2荷载量、因子3荷载量4列外,其他列的单位是为百分数。1=很多(很先进、很高、很正常),2=较多(较先进、较高、较正常),3=一般,4=较少(较落后、较低、较正常),5=很少(很落后、很低、不正常)。利用因子分析法,共提取社区物质文化资源支持、民族文化资源支持、社区精神文化资源支持3个公共因子,方差贡献率:45%。

  相比较而言,总体上民族社区的文化资源支持的满意度较高。一方面从平均值上看,被调查的民族成员对社区历史文物、文娱体育及宣传设施和数字化建设等物质文化资源支持评价的得分在2.54-2.89;对宗教活动、民族节日庆典活动等民族文化资源支持评价的得分分别是2.13、2.15;对价值观念、生活习俗、道德水平等精神文化资源支持评价的得分分别是2.65、2.43、2.53。另一方面在“社区物质文化资源支持”和“精神文化资源支持”这两个选项上,选择“较多”和“一般”这两项的总人数均超过了70.0%。这说明,民族社区的文化资源支持总体上介于“一般”到“较高”的水平;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近些年大力实施的民族社区文化建设在较大程度上满足了居民精神生活的需要。此外,通过问卷数据发现民族社区在物质文化资源评价上,北辰区、红桥区、东丽区要明显高于蓟县和静海县,这也反映了县级政府因地方财政收入较少导致社区文化硬件设施投入的相对不足。

  民族社区的民族文化资源相对丰富。从表2中看出,对“民族文化资源支持”选择“很多”、“较多”的被调查者超过总数的60%,宗教活动为62.70%,民族节日庆典65.3%。从平均值上看,民族成员对民族文化资源支持给予的评价要高于他们对物质文化资源和精神文化资源支持的评价。从因子分析法所呈现的分矩阵得分看,民族文化资源的得分最低,宗教活动和民族节日庆典分别为0.275、0.219。这些数据在很大程度上验证了当前民族文化建设中围绕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节日等,民族社区开展的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由此也可以推断,绝大多数的民族社区能够把开展民族工作和维护和谐民族关系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地方政府和社区(街道)居委会能够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与民族社区的其他文化资源支持相比,也能够说明当前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在民族社区的实施与贯彻主要着眼于民族文化建设层面上。

  3.社会资源支持

  一般来说,民族社区社会资源不仅包括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为少数民族成员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公益性资源,也包括网络、信任、规范等为少数民族成员提供物质和精神帮助的社会资本11。根据因子分析法,把就业培训、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数量作为公益性资源,而把人际关系、社会信任、社区规范作为社会资本资源。并且,把它们作为衡量民族社区社会资源的二级指标,见表3。

  表3: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社会资源支持评价的调查结果

社会资源

二级指标

很多

较多

一般

较少

很少

平均值

因子1荷载量

因子2荷载量

 

公益性社会资源支持(因子1)

就业培训次数

1.1

17.9

37.9

33.6

9.5

3.33

0.566

0.276

医疗机构数量

3.1

27.8

48.5

18.5

2.1

2.89

0.511

0.413

学校数量

8.2

21.6

53.7

11.3

5.2

2.84

0.778

-0.008

养老机构数量

1.0

18.6

50.5

25.8

4.1

3.13

0.850

-0.139

其他社会组织数量

2.2

17.4

54.3

20.7

5.4

3.10

0.695

0.154

社会资本支持(因子2)

人际关系

20.4

45.9

28.6

5.1

0

2.18

0.033

0.760

社会信任

11.2

31.6

48.0

8.2

1.0

2.56

0.205

0.827

社区规范

6.4

36.8

44.2

12.6

0

2.63

0.461

0.601

  资料来源:本课题组2015年7-8月问卷调查资料。上表数据中除了平均值、因子1荷载量、因子2荷载量3列外,其他列的单位是为百分数。1=很多(很好、很高、很强),2=较多(较好、较高、较强),3=一般,4=较少(较差、较低、较弱),5=很少(很落后、很低、不正常)。利用因子分析法,共提取公益型资源支持和社会资本支持2个公共因子,方差贡献率:28%。

  由表3可知,民族社区公益性社会资源支持评价的得分在3左右,总体上处于一般水平。其中,被调查者对学校数量评价的得分在公益性社会资源支持中最低,为2.84,满意度最高,这与北辰区、红桥区、东丽区及蓟县孙各庄乡都专门开设了民族学校有关。对就业培训次数评价的得分为3.33,被调查者的满意度较低,这与全国其他散杂居地区民族社区有着类似的现象。就是说,少数民族成员尤其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语言、知识、技能等因素影响,导致他们与汉族成员相比在就业环境、就业种类、就业收入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现阶段需要当地政府和社区应增加他们的就业培训次数。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阶段,加之城市社会化养老、社区化养老机构不足及家庭养老意识过于强化等,这些原因解释了被调查者对养老机构数量评价为何处于“一般”水平。因此,在民族社区公益性资源的供给方面,当前亟需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此外,对其他社会组织数量的评价也是“一般”水平,究其原因是因为现阶段我国社会组织正处于发育和成长阶段,民族社区其他社会组织相对非民族社区而言,在数量上是偏少的。

  与公益性社会资源相比,少数民族成员对人际关系、社会信任、社区规范等社会资本资源评价的得分较低,表现为更加满意。其中,在人际关系选择“很多”超过20%,评价平均值的得分也是最低的,为2.18,处于较好水平。这与访谈中了解到天津市民族社区广泛开展的“回汉互助组”、“一帮一”、“结对子”、“手拉手”等活动,从而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人际关系的结果是一致的。以因子分析法所呈现的分矩阵得分看,民族社区社会资本资源分值都低于公益性资源。这说明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社区(街道)居委会民族工作逐渐走向社会化、社区化,正在逐步地建构着一种充满人性化、人情味的民族社区。

  四、结论和讨论

  就天津市民族社区而言,建设民族互嵌式社区需要解决的几个首要问题:(1)需要引导和鼓励企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为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以及需要重点解决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经济‘硬’资源供给不足、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问题。(2)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既要注重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但当前也应注重解决以社区为单元的各民族共同的物质文化资源和精神文化资源的供给问题。(3)当前,应着力解决民族社区少数民族成员面临的“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养老难”的问题,以此转变他们的社会认知和提高他们的社区意识,帮助他们尽快地融入城市社会。

  从目标上看,逐步建构一种相互嵌入式的民族关系理应是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建设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努力方向。为此,课题组从民族交往、居住模式、民族通婚三个方面具体考察了少数民族成员的嵌入意愿。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总体上天津市少数民族成员的嵌入意愿较高,其中民族交往意愿高于居住模式意愿,居住模式意愿又强于民族通婚意愿。这一调查结果与学术界关于民族关系衡量指标的理论预期,即民族交往、居住模式、民族通婚在反映民族关系紧密程度上是递进的相一致。

  总体而言,为了保证散杂居地区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顺利进行,逐步实现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民族关系这一最终目标,课题组结合此次天津市“两县三区”的调查研究,并针对当前民族社区存在的问题,特提如下对策建议。

  第一,民族社区建设地点应依托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市辖区或县城进行集中规划和重点建设。天津市除2个民族乡、54个民族村居住相对集中外,其他市辖区和县、乡的少数民族数量众多,且居住分散。天津市现有少数民族人口33.4万人,但居住相对集中人口仅12万左右,目前市区少数民族人口已出现向区外迁移,居住逐渐散落的现象。因此,地方政府应集中有限的物力、财力,在交通较为便利、经济发展较好、基础设施较好的市辖区、县城或中心乡镇建立一定数量的民族社区,既能解决城镇化进程带来的少数民族人口过于分散问题,也能为城镇第二、三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劳动力,更为重要的是从住居模式上保证民族互嵌式社区得以生成。

  第二,民族社区经济资源应由政府、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共同分担。面临民族社区资金少、企业数量少、企业对社区投入少及劳动者就业服务、生产技术水平、企业经管理、市场信息获取等经济“软”资源的“一般”状态,这就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共同参与,为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提供充分的经济资源。就是说,民族社区经济资源不能仅依赖于政府部门单一供给,应在政府主导下扩宽经济资源供给渠道,转变经济资源供给方式,逐步实现多元供给模式,从根本上解决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经济资源支持不足问题。

  第三,民族社区文化建设不能仅仅围绕少数民族文化展开,还应当积极推进各民族共有的社区文化建设。在继续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同时,汉族与少数民族应以共有的社区文化建设活动为桥梁,搭建社区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此外,既要注重民族社区文化的“软件”建设,也要重视历史文物、文娱体育、宣传设施及数字化建设等物质文化资源的投入。散杂居地区民族社区因民族文化差异带来的少数民族群众城市融入问题,以及其与汉族之间“双向不适应”问题依然存在。以社区文化资源支持为路径推进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过程,实质上也是逐渐消解不同民族群体因语言、习俗、观念、信仰差异而产生的矛盾和冲突的过程。

  第四,民族社区应建立民族政策、文化教育、科技知识、就业技能的培训制度。现阶段,少数民族及其成员尚未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在社会领域中表现为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与城镇居民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究其原因,既有经济社会制度、政策规定、社会结构差异等外在因素使然,也有民族、宗教、文化差异等内在因素作用的结果。建立这些培训制度能够帮助少数民族成员提升城镇生活适应能力,有效地防止他们在城市生产生活中可能出现“内卷化”,为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第五,民族社区建设需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的市场化、社会化、社区化。在社区民族工作中引入市场机制,既能保证民族社区经济、文化、社会资源的外部引入,也能保障社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充分供给。民族社区社会化体现为在社区民族工作中调动社会力量,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参与社区重大社会事务的协商与治理。推进民族工作社区化,通过整合社区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满足少数民族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提升社区成员凝聚力、向心力,逐步形成一个由不同民族成员组成的,多元文化主体之间平等相处、彼此尊重、相互包容的社会利益共同体。

  注释:

  ①吴月刚、李辉:“民族互嵌概念刍议”,《民族论坛》2015年第11期;杨鹍飞:“民族互嵌式社区:涵义、分类与研究展望”,《广西民族研究》2014年第5期;胡小武:“民族互嵌型社会的动力结构和优化模式”,《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②郝亚明:“民族互嵌式社区社会结构社区环境的理论分析”,《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曹爱军:“民族互嵌式社区的功能目标和行动逻辑”,《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

  ③王平、严学勤:“论民族互嵌与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以新疆塔城市的实证研究为例”,《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裴圣愚、唐胡浩:“武陵山片区民族社区互嵌式建设研究——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为例”,《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姜禾:“新疆和田市推动民族互嵌式社区的实践与启示”,《管理观察》2015年第16期。

  ④调查组由南开大学、天津社会科学研究院、天津商业大学等单位的9位研究人员组成。其中,参与调查的其他成员有马伟华、于亚杰、郭鹏、张杭、唐琳、宋梓林、刘思宇、岑可佳,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⑤目前天津市共有54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总人口33.14万人,2个民族乡,54个民族村。参见天津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天津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年)。

  ⑥根据《天津市统计年鉴(2013)》提供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调查组根据系统抽样、随机抽样、分层抽样,被调查者回族占60%,满族占20%,蒙古族占5%,朝鲜族占5%,壮族、土家族、苗族、藏族、维吾尔族共占5%,另外,汉族占5%,目的是为了比照分析。

  ⑦本课题组2015年7月对天津市民政局的调查资料。

  ⑧See Caplan G. The family as a support system, In Caplan G. & Killilea M.(Eds.), Support system and mutual help:Multidisciplinary explorations, New York: Grune & Stratton, 1974,P.19;House J.S. Work stress and socialsupport reading, MA: Addisoon-Wesley, 1981, p.78; Turner R..J., Frankle G. &Levin D. Social support:Conceptualization, measurement, and implication for mental health,Research in community and mentalhealth, 1983, No.3, pp.67-111; Barrera M., Ainlay SL. The structure of social support: a conceptual and empiricalanalysis, Journal of Community Psychology, 1983, p.11;李强:“社会支持与个体心理健康”,《天津社会科学》1998年底1期;丘海雄:“社会支持结构的转变:从一元到多元”,《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4期。

  ⑨根据《天津市统计年鉴(2013)》提供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在蓟县抽取70个、静海县90个、北辰区160个,红桥区120个,东丽区60个被调查者。

  ⑩根据2015年7-8月对天津市“两县三区”社区(街道)居委会负责人的访谈资料整理而得。

  11课题组根据罗伯特•普特南对社会资本含义的界定而把关系网络、社会信任、社区规范作为民族社区社会资源的二级指标。他认为,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效率。参见Robert Putnam, etal, Making Democracy Work: Civic Traditions in Modern Ital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3, p.167.

  参考文献:

  [1]陈纪.协作治理:城市多民族社区民族工作创新的探讨[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12).

  [2]王军.“相互嵌入式民族关系”政策评价 [N].中国民族报,2015年11月13日.

  [3]邱柏生.论社区资源类型及其整合方式[J].探索与争鸣,2006(6).

  [4]杨贵华.社区共同体的资源整合及其能力建设[J].社会科学,2010(1).

  作者简介:陈纪(1973—),男,汉族,安徽霍邱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政治学理论博士,研究方向:民族政治学、民族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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